海关编码归类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以下简称《信用办法》)已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信用办法》增加了信用修复的内容,“海关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对企业予以信用修复”。那么失信企业该如何办理信用修复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业与林业部关于老挝输华土茯苓和鸡血藤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老挝土茯苓和鸡血藤进口。
2022年10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尼加拉瓜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99号)及《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尼加拉瓜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100号)两条公告,允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尼加拉瓜养殖水产品及野生水产品进口。
输华虎尾草加工企业由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粮食安全与研究部(以下称巴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中方对加工企业进行文件或现场检查,通过后予以注册登记,在中方网站上公布并动态更新。
2022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第106号公告,公布了新修订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自公告颁布之日起正式实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以下简称“原《标准》”)同时废止。
我国是羽毛绒生产加工大国,近年来,国内加工企业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羽毛绒原料进口需求不断增长。但关于进口羽毛绒海关的检疫要求和流程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让小编带着各位一起学习。
带你了解食用植物油进口小知识
海关总署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双边议定书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等,制定具体检疫要求,公布油籽类产品允许进境种类及来源国家或地区名单,对境外进境粮食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并在总署网站上对外公布。
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植物检验检疫局关于乌兹别克斯坦李子干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李子干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