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政策】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浏览次数:326
2021-12-17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8号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17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8号(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事项和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1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pdf

Copyright © 版权所有:东莞市鹏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备2022090542号

电话:18028925327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411室

  • 关注进口宝典微信公众号
    优先享受问题咨询

  • 进口宝典客服

进口宝典小程序

小程序

进口宝典小程序

扫码咨询

  • 关注进口宝典微信公众号
    优先享受问题咨询

  • 进口宝典客服

QQ咨询

在线咨询真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服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