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编码归类查询
根据《2022年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品目71.18适用于任何金属(包括贵金属)制成的硬币。这些硬币具有官方规定的分量和图案,在政府管理下作为法定货币发行。在发行国家作为法定货币的成套或不成套的硬币,即使装于礼品盒内供一般销售用的,也归入本品目,本品目还包括已不再作为法定货币的硬币,但不包括收藏品。
硬币能否归入品目71.18的关键在于是否属于法定货币。
1. 流通硬币应归入品目71.18项下。根据子目注释7118.10,除了正在流通的硬币,还未流通的或已退出流通领域的法定货币也应归入品目71.18。例如我国的一元流通硬币。
2. 具有流通属性的或是为纪念、庆祝、展示或描述某一事件或其他事情而生产的,并且在政府管理下作为法定货币发行的纪念硬币、投资硬币,都应归入品目71.18。例如2012年伦敦奥运会体育项目纪念币。
另外,“大明钱币”“大清钱币”等古硬币,超过一定年限,退出流通领域,具有收藏或者钱币学意义的,不属于品目71.18范畴,应归入品目97.05;“售货机纪念银币”“游戏代币”等不属于法定货币,也不归入品目71.18硬币项下,应根据其具体金属成分含量归类,大家不要归错噢!
规范申报要注意
根据《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品目71.18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根据《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商品编码71189000.10项下金质铸币(金质贵金属纪念币)列入《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目录》,进出口需要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