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编码归类查询
对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企业在申报进口前需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填报原产地证明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
海关总署2021年第34号公告出台后,“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有了新变化,针对各项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类型、签发主体、签发模式的多样化,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签发国”“原产地证明类型(证书、声明)”“是否流动证明/背对背证明”“经核准出口商授权码”等字段,电子信息申报结构更加详细清晰,也为后续报关单原产地栏目填报内容的简化以及实现报关单申报时对原产地证明电子信息的精确检索奠定了基础。
那新的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该如何填制呢?
首先,请登录电子口岸官网(https://e.chinaport.gov.cn/),在最下方推荐应用中,点击“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然后就可以开始录入啦。
一、原产地证明录入
第一步:表头填写。
点击“原产地证明录入”,进入录入界面填写表头信息。所有填写信息应与原产地证明一致。
在表头中原产地证明编号、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签发国、原产地证明类型、是否流动证明/背对背证明、签证日期为必填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当协定选择16中冰、17中瑞、21中毛且原产地证明类型选择原产地声明时,经核准出口商授权码和经核准出口商英文名称为必填项。填入经核准出口商授权码后,系统会自动比对返填经核准出口商英文名称。
经核准出口商授权码获取方式:从印有声明的有效文件里找到Registration NO.用Registration NO.来填报。中瑞、中冰协定下经核准出口商代码与经核准出口商英文名是精准对应的,因此需要准确填写Registration NO.,系统才能自动返填经核准出口商英文名。
以下图为例,经核准出口商授权码应为7xxx。
表头填写完成后需点击暂存,暂存后才能进入下一步填写。
第二步:填写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
直接运输承诺事项的第一、二项为必选项,此部分应按照实际提运单情况进行如实填报。填报完成后点击暂存。
第三步:按照公告要求填写商品信息。
项目编号应该逐项填写,HS编码栏可输入4—11位。商品信息里数量项设计小数点前可输入14位,小数点后可输入5位。计量单位从下拉菜单进行选择。原产地标准可从下拉菜单选择,也可以自行输入。以上信息均应与原产地证明信息保持一致。
第四步:点击申报。
注/意/事/项
签证日期不能晚于申报时间。
不能使用同一优惠贸易协定同一原产国同一原产地证明编号的原产地证明重复录入。
一定要按照步骤填写,每一步填写完成后应先暂存,最后才能点申报。
二、原产地证明查询
进入原产地证明查询模块可根据数据中心统一编号、原产地证书号码等进行查询;也可以组合各模糊查询项进行特定查询。查询时必须选择录入时间。
三、原产地证明备案信息修改
查询备案信息,选定需修改备案信息并查看状态,根据备案信息的不同状态点选修改或变更。
注/意/事/项
表头信息一经备案,原产地证明编号、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栏目不可修改(可删除备案重新录入),其他栏目可根据需要修改。
表体信息,可新增或删除商品项及商品信息。
可修改直接运输承诺事项内容。
四、原产地证明备案信息删除
需先查询到原产地证明备案信息才可进行删除操作。除暂存或失败状态外,其余状态无法直接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删除按钮为灰不可操作。
原产地证明备案信息状态为“成功”的,选定需删除的备案信息,修改、删除按钮不可用,但可进行删除申请。
小贴士:删除成功后可凭原原产地证明编号进行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