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知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填写指南(四)特殊物品预核销及其它

信息来源:上海海关12360热线浏览次数:1792
2022-11-02

特殊物品预核销

申请单通过审核即可申请预核销单

1.核销单列表

(1)审批单“准字号”

(2)预核销序号

(3)申请人名称

(4)核销状态包括“未核销”、“核销通过”、“核销未通过”、“单位(个人)撤销”、“局端退回”。申请单位可通过以上内容检索系统内的核销单信息。

2.核销单申报

点击“核销单填写”按钮,可以对某个审核单进行核销申请。

(1)申请单位基本值息(请在自动生成的单位信息里确认以下内容)

①单位名称

②机构代码

③法人代表

④单位性质

⑤单位地址

⑥联系人

⑦E-mail

⑧联系电话

(2)出入境情况

①发货人

请提供发货人全名。为符合法律法规,全名即个人公民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②合同号

③出入境方式.

④特殊物品监管级别

⑤输入/输出国

⑥收货人

⑦储存条件

⑧运输方式

⑨出/入境口岸

列出生物制剂或载体预计入境中国时的进口港。

⑩报检口岸

列出生物制剂或载体预计入境中国时的进口港。

⑪代理人

如申报单位和申请人不一致,请填写实际代理申报单位名称。

⑫运输途径

请选择正确的运输途径:海运、陆运、空运。

⑬备注

(3)预核销单产品商家附表

请在筛选条件中输入关键信息(无需全部填写)以筛选出本次预核销单申请所需要的产品。

后续监管申请

根据海关总署规定,需实施后续监管的入境特殊物品,其使用单位应当在特殊物品入境后30日内到目的地海关申报,由目的地海关实施后续监管。

1.核销单号:通过输入核销单号可搜索到具体入境货物单证信息。

2.操作:点击“申请”可通知属地海关开展后续监管。

3.监管状态:可看到该批货物是否开展后续监管。

4.监管结果:可看到该批货物后续监管是否合格。

风险评估

根据海关总署规定,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检疫审批、检疫査验和监督管理。

海关总署可以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生物安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

风险评估形式分为文字材料审核、实验室检测和现场考核三种,可同时进行也可单独开展。

申请单位进入“风险评估”模块查看任务。

1.待办任务

査看本单位目前正在开展的风险评估项目相关待办流程。

(1)上传实验室报告:上传实验室检测报告。

(2)确认现场考核:选择是否接受现场评估。

(3)确认现场考核报告:下载“现场考核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勾选“申请单位确认”。

(4)上传整改报告:如考核结论为“存在不符合项待整改”,申请单位还需点击“填写现场考核整改报告”。如整改报告有见证性材料,由本单位负责人确认后签字后上传。

(5)确认境外考核:如评估方案中要求开展境外评估的,申请单位可选择是否接受境外评估。

(6)确认境外考核报告。

2.已办任务

査看开展的风险评估的状态、当前所处环节状态信息等。已结束的风险评估,操作栏中点击“风险评估报告”,可査看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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