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操作指引

信息来源:深圳海关12360浏览次数:860
2022-12-08

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01备案条件

1、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货物)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

3、在市场监管登记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4、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需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

5、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提供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6、诚信经营,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海关执行公务,不逃避责任。

02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03申请材料

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海关总署官网下载);

2、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含:1.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2.产品追溯管理制度;3.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等);

3、企业组织机构图;

4、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5、《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海关总署官网下载);

6、食品安全员岗位任命书及岗位职责描述;

7、上游境外供应商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8、质量安全承诺书(深圳海关官网下载)。

上述材料(各1份)整理打印后须加盖企业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对应上传至备案系统。

备案申请表和知识答卷下载地址:

海关总署官网(http://www.customs.gov.cn)→下载中心→输入“肉类”查询。

质量安全承诺书下载地址:

深圳海关官网(http://shenzhen.customs.gov.cn)→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备案→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办事指南→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空白表及样表(附件4).

04备案流程

若为无卡用户,企业需要注册新用户。

系统咨询电话:0755-95198

1、系统录入

登录“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和稽查→更多→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备案→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进出口食品安全→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进出口食品安全→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7.png

登录后系统界面如下:

申请海关(业务隶属海关),深圳市企业请选择福中海关、惠州市企业请选择惠州海关,可按空格键检索,若未看到上述海关名称请直接输入关键词查询。

2、结果公布

企业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后,可以在系统内查询海关的办理状态,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合格。

海关总署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合格的备案企业名单(http://credi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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